探亲签证 葡萄牙探亲访友签证[广州]
签证类型: | 探亲签证 | 参考价格: | ¥1300元 |
有效期: | 按申请 | 停留时间: | 按申请 |
办理时长: | 面试需要: | 本人递交 | |
在线客服: | |||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如需多次往返,护照有效期则需超过最后一次预计从申根区出境日期3个月以上。
*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如客人不用录取指纹,请下载德国签证代交委托书、签证申请表,探亲附加表并由客人亲笔签名(客人只需签名即可,内容由我们根据个人资料表翻译填写,签名的笔迹需与护照签名一致,共有五处地方需要签名)
1、中国申请人: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2、外国申请人:请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证明(有半年或半年以上的有效中国签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若探亲,请提供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
由签署人签字并附有完整信息的邀请信原件,邀请信一个月内签发有效。
由葡方邀请人填写
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如邀请函人不是葡萄牙籍,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在申根国具法律效力的担保函。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葡萄牙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比如:酒店预订)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邀请人在中国的居留许可证明。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1、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最好是工资账号),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余额越多),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最后一笔的交易日期需距离递交之日7天内
2、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比如:户口本、出生公证、结婚证等)。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注意保险的购买天数需要比时间行程多买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往返中国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1、机票订单须包括申请人姓名(字母或拼音,与护照一致)、始发地、目的地、出发及到达时间等关键信息。
2、机票订单应涵盖往返中国和申根区域的时间,如您在到达葡萄牙之前或离开葡萄牙之后需访问其他国家,建议您提供相应的交通工具订单及行程安排。
3、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建议您在获得签证之后确认机票并支付相应款项。
1、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2、领馆受理时间一般为15-20个工作日,递交之日需距离出发日期10个工作日以上(少于10个工作日包括10个工作日签证中心拒收资料);
3、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通常会打电话给申请人公司或本人进行调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如有必要,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资料或者亲自前往领馆面试。
4、所提供的酒店订单必须为真实订单,因领馆一般会调查,若查到有虚假资料,可能造成拒签;
5、原则上必须提供的重要原件资料,如邀请函、培训计划等,递交时请提供原件,若在只能提供复印件的情况下,递交之后请申请人自行备好原件资料,因领馆一般会要求后补;
6、所有必须本人签名的资料,包括委托书、申请表等,请保持文件上的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7、签证的停留期、有效期、入境次数由领馆根据申请人递交的资料来决定,包括申请表格、行程、机票、酒店;
8、从2015年10月12日开始,所有申请者均须亲自前往目的地国家的使领馆或当地签证中心录入指纹,12周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录取指纹;
成功录取十指指纹后,五年内不用再重新录取。
9.由于广州领区的申请是在北京领馆审理,因此需时较长,请合理安排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