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签证 塞浦路斯商务多次[广州]
签证类型: | 商务签证 | 参考价格: | ¥1200元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停留时间: | 使馆批 |
办理时长: | 7-10个工作日 | 面试需要: | 委托代交 提前预约 |
在线客服: | |||
请用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有有效期须超过所申请签证的有效期至少三个月,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cm*4cm。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请提供原件)
近期(一个月之内)由雇主直接向使馆出具的在职证明(英文,或中文附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抬头纸并加盖公章、包括负责人签字并有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以及联系人;
签字人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准假证明;
访问目的以及停留时间;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的证明;
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请提供申请人所在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该公司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工作单位近三个月到六个月银行对账单(必须是公司名称开户的对账单),当申请者本人或是申请者所属公司承担费用,则必须提供。若邀请信中提及邀请方或第三方承担所有费用,则不需要提供此材料。
由塞浦路斯邀请方公司签发的正式邀请函,内容需包括:
塞浦路斯邀请方公司的地址、电话以及传真号码;
签署邀请函的塞浦路斯公民的姓名、职位、签字及/或盖章;
访问目的以及预计停留时间(包括访问日程安排);
访问期间支付旅行和生活费用的单位或个人;
邀请函需在塞浦路斯当地进行公证。
塞浦路斯邀请方公司填写《责任担保函》 塞浦路斯邀请方公司须将邀请函和责任担保函直接传真至使馆(由塞浦路斯公司出具的邀请函以及责任担保函上必须有该公司法人在塞浦路斯认证官见证下签署的签名,并且上面还需要有该认证官的签名和盖章。)。《责任担保函》请在网站上下载。(需要在当地公证处盖章,并传真至北京大使馆)
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名单复印件(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list of directors)
申请人本人银行帐户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对账单(存款证明以及信用卡对账单不被视为有效的资金证明)。若该商务访问的旅行和生活费用由所在公司支付,请提供公司账户流水单;若该商务访问的旅行和生活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支付,请提供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流水单。如申请人以投资目的前往塞浦路斯,需提供具有充分经济实力的证明。另外银行流水,并不只是个人银行流水,而是依情况而定,如果公司付费,需要提供公司银行流水,如果个人付费,才需要提供个人银行流水。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请提供机票预订单(标明出入境确切日期的往返机票订单)。在未取得签证之前请勿付款购买机票。
请提供由下榻酒店出具的预定确认函或其它住宿证明。(显示申请人姓名)
1、受塞浦路斯公司邀请前往塞浦路斯进行设备安装、维修、调试、保养,或在塞浦路斯进行培训的申请人须持有塞浦路斯内政部签发的入境许可才可进入塞浦路斯。入境许可须由意欲邀请外国公民的塞浦路斯公司向塞浦路斯内政部移民局提出申请,并由移民局签发。
申请入境许可所需的相关手续和资料,请直接向塞浦路斯内政部咨询。
持有入境许可原件的签证申请人可前往塞浦路斯而无需签证,无入境许可原件的签证申请人须前往塞浦路斯驻华使馆申请签证后才可出境
2、使馆只有在收到由内政部移民局直接发至使馆的入境许可传真件后,才能为相关申请人签发相关签证。因此,请申请人务必先向使馆确认后再前往使馆申请签证。
3、有效的两次或多次申根签证持有者或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国公民,或者持有申根地区、保加利亚、克罗地亚、罗马尼亚颁发的居留证的人群可进入塞浦路斯共和国不需要办理签证,要求是只可短期停留不超过90天,或半年内总计停留不超过90天。土耳其和阿塞拜疆公民不适用于此项规定,仍需按照常规流程申请签证